现场监督公证有什么内容
导读:
现场监督公证有什么内容?现场监督公证是当事人申请后公证机构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到现场,依照申请人事先确定的章程、规则进行公证的行为。了解现场监督公证的内容主要可以从现场监督公证的特点、原则和审查的内容把握。下面有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定义
现场监督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派二名以上公证人员亲临现场,依照申请人事先确定的章程、规则,依法证明所进行的法律行为或有法律意义事件是真实、有效的活动。现场监督公证包括范围较广,主要有招标投标、拍卖、开奖、摇号、抽签、有奖评选、股东大会、有价证券销毁、商品抽样检测等各类现场活动。
二、现场监督公证的特点
1、此类现场活动是特定人组织的、由不特定的多数人参加的活动,具有不可复原、不可重复性;
2、此类现场活动必须按事前确定的章程、规则进行,否则无效;
3、公证机构对现场活动进行监督,必须委派二名以上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整个活动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监督;
4、现场监督公证一般应当当场宣读公证词,公证词即刻生效,并在宣读公证词之日起七日内出具公证书送达当事人。
三、现场监督公证的原则
现场监督公证审查的原则是实质性审查而非形式审查。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公证人员只能在当事人保证承担前期工作责任的基础上,按当事人的申请去进行局限于现场的公证。
现场公证事项一般都具有潜在的经济、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影响,关系到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不贯彻实质性审查原则,则公证制度对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将会落空。因此,现场公证的实质性审查是此类公证的必然要求。
四、现场监督公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内容
《公证程序规则》第51条规定“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当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这一规定显示,现场监督公证要求“真实”、“合法”。
在现场公证中,认清现场公证证明对象,贯彻实质审查原则和坚持整个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及预定规则。对整个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是公证人员的职责。这个过程中要求公证人员在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理清公证法律关系,逐项进行审查监督。不但要证明其操作程序合法,而且同时也要审查活动本身的真实合法性,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公证应有的作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对于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重要,我国贯彻依法治国,而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那么行政执法的含义是什么?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针对
公证员现场监督公证需要注意什么?公证员公证是一项严肃公正的行为,严格公正公证是现场公证的本质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严格审查内容;二是严格公正执法;三
现场监督公证有什么内容?现场监督公证是当事人申请后公证机构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到现场,依照申请人事先确定的章程、规则进行公证的行为。了解现场监督公证的内容主要可
核心内容:招标公证的内容有哪些?办理招标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包括招标方主体资格证明,招标文件等等。申请人办理招标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公证处因告知
撤销公证处公证书的情形是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会收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若是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
公证书有错误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
办了赠与公证,却迟迟不办过户手续,应该要求赠与人尽快办理,或者去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赠与合同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