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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的法人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1 19:57:12 人浏览

导读: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变更后投资者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变更后投资者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改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主办单位同意改制的决议或决定(批复);

4、加盖公章的主办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原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6、验资报告;股东新增投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7、企业章程(提交打印件,加盖该投资主办单位公章);

8、《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9、《指定(委托)书》;

10、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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