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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分支机构民事责任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8-31 09:25:38 0人浏览
法人分支机构民事责任有哪些
律师解答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赔偿损失、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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