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债权债务 > 在重整期间,对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哪些限制

在重整期间,对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哪些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0 18:29:16 人浏览

导读:

1.对债务人的限制。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行使管理权,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也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必须接受管理人的监督;2.对抵押权人的限制。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暂停行使其抵押权利;3.对出资人的限制,在

1.对债务人的限制。

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行使管理权,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也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必须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2.对抵押权人的限制。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暂停行使其抵押权利;

3.对出资人的限制,在重整期间,出资人不得行使投资收益分配权;

4.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高管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股权(经法院同意者除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