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股东权益 > 剩余利润的分配

剩余利润的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1 12:11:34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在一定时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在缴纳了所得税后,即为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所剩余利润将向投资者分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根据《公司法》第17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

  公司在一定时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在缴纳了所得税后,即为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所剩余利润将向投资者分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根据《公司法》第17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该条第5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延伸阅读】

股东权益

公司法全文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