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股东权益 > 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

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1 04:47:50 人浏览

导读:

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鉴于××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为某自然人,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

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

鉴于××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 %)的股份。

  ××有限公司(或为某自然人,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

  ×年×月×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意并形成决议,××有限公司(或为某自然人,股权出让方)向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

  ××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本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

  3.本公司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