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具体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
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候必然是公司有重大事情发布或是结局。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临时董事大会也是有所区别的。那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到底需要什么条件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具体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EGM]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
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包括: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即由董事会依法决定股东大会的举行及有关会议召开的各具体事项,如决定召开的时间、地点、将要做出决议的事项等,并依法通知各股东,使股东能够集中起来举行会议。正常情形下,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三、临时股东大会行使的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具体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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