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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9-08 16:15:4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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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律师
主办律师
王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综合、知识产权、涉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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