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近万座加油站将承包经营
导读:
核心提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国石油)将有近万座加油站试水承包经营,约占中国石油现有1.9万座加油站的一半。
中国石油昨日(11月22日)在其官网公布了这一消息。
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于近日同时向32个地区销售公司下发《小站承包经营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今后中国石油由各地区公司从内部或外部公开、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对小站实行“四承包”,即承包销量、可控费用、安全运行及规范经营。中国石油将对承包者实施“三放权”,即适度给予其用人选择权、薪酬分配权和费用支配权等。
中国石油表示,小站承包经营关键在于防止以包代管。中国石油已经明确要求各省公司切实做到“三核定”、“六统一”,全面加强风险管理。
《意见》中的小站是指年纯枪销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管理处的李晓光表示,这无疑是销售系统的一场革命。
李晓光表示,《指导意见》实质上是在小站率先推行加油站经理负责制。在此前刚刚落幕的中国石油首届加油站经理人大会已经明确,将在销售系统实行加油站经理负责制,赋予加油站经理站内考核权、用人建议权和二次分配权等多项权力。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销售公司总经理刘宏斌表示,实施小站承包经营的目的是通过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销售业务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
受历史因素影响,中国石油遍布全国的加油站中,偏远郊区站、农村站较多,占据销售企业大量的人、财、物资源。绝大多数小站的人均日销量仅1吨,效益低下,运行成本高,小站员工工作积极性无法调动。此前各地区公司已逐步探索出关停、间歇性营业和承包经营等多种治理方式,其中承包经营在四川、河北、辽宁和吉林等地产生良好效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闻泽律师事务所:矿山企业承包经营与矿权承包经营合法性解析魏衍伟最近,笔者向客户甲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一则关于矿山企业承包经营的法律纠纷。纠纷内容如下:某
企业承包经营协议企业承包经营协议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
茶庄承包经营合同茶庄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