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大会具有何种职权?
导读:
创立大会的职权有: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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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中国《公司法》第92条第2款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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