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动态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7 10:25:02 人浏览

导读:

制定惩治操纵期货市场罪的刑法规范,首先必须弄清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法律概念及其特征。对于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概念,国外立法均无定义性规定,国内理论界关于操纵期货市场罪概念的表述有不同的认识,主要表现在...

  制定惩治操纵期货市场罪的刑法规范,首先必须弄清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法律概念及其特征。对于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概念,国外立法均无定义性规定,国内理论界关于操纵期货市场罪概念的表述有不同的认识,主要表现在:操纵期货市场行为是否需要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国外立法大都没有将“情节严重”作为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国内有些学者也主张不应以“情节严重”作为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

  笔者不赞成这种看法。笔者认为应以“情节严重”作为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操纵期货市场罪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一种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对期货市场的影响程度上,而对期货市场的影响程度又应当以一定的数额和情节为尺度来衡量。从近几年我国出现的操纵期货市场行为来看,虽然一般都会造成期货市场价格的波动,但笔者认为,还是应该考虑情节的轻重问题。因为防止操纵期货市场行为不能全部采用刑罚来实现。良好的期货市场,首先需要国家期货监管机构高效率的日常监管活动,同时,国家也可以运用民事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期货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