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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销售与非法传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7 10:24:16 人浏览

导读:

不要误入非法传销的圈套。连锁销售是二十一世纪中国商业经济的又一次重要改革,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遇相合的一个新生事物,使一些下岗工人、复员军人、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生、无业游民,翻身作主共同致富...

  不要误入非法传销的圈套。连锁销售是二十一世纪中国商业经济的又一次重要改革,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遇相合的一个新生事物,使一些下岗工人、复员军人、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生、无业游民,翻身作主共同致富的一次转机。可以从如下几点来把握连锁的实质:总公司和连锁店是基于合同关系,相互都是独立的事业体;连锁店主即非代理人也非从业员。总公司提供连锁店商标、商品(或劳务)象征该公司的整体设计及经营技术。连锁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连锁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需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授权费、保证金等费用在内的开办资金。连锁店除了相对资金外,还有相对义务,即必须遵守总公司的种种限制和规定。契约存续期间,总公司必需给连锁店继续的经营协助。当然是合法的!连锁销售是企业的产品通过连锁店铺销售的同时还通过广大推销员把它加以推广,并且它采用的五级三节制在非法传销中被严格执行的如果想从事连锁销售的朋友一定要分清连锁销售跟传销。或由推销员直接把产品介绍给消费者并带领销费者到连锁店店铺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并从中获得一定比列的提成。连锁销售是一个新生事物。

  连锁经营的三种形式:特许连锁: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指导教授连锁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连锁。特许连锁总部必需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转移指导,让连锁店能很快的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连锁网络才干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直营连锁:就是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经营资本运作不同。

  第一。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对连锁销售规范的基础上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如美国《反金字塔法》欧盟的禁止滚雪球销售法》韩国的直销法》日本《无限连锁防止法》台湾香港的多层次推销管理办法》新加坡的无店铺连锁销售经营法》等等,法律上。而在国现行的数十部法律中没有关于连锁销售的法律。

  换句话说。世上的人5%好人,上述国家和地区连锁销售是合法的那么在中国呢?有个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5%坏人,还有90%就是不好不坏的人,同样世上有很多事物是合法的很多事物是违法的同样也有很多事物是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

  只要不违背这三个原则就是合法的那么这些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事情能做吗?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凡是不与国家的法律和利益相冲突的就不违法。从我国法律的三个基本原则来说。

  连锁销售与中国的宪法和民法通则的各项法律都没有相抵触的地方。

  1、该不禁止法律所不禁止的就有我活动和发展的空间。

  2、不溯及即往。不受今天成立的新法律的制裁昨天所完成的事。

  3、法不责从。那就不叫犯罪大家都犯罪。

  从立法的角度上看:成立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统冶阶级的统治。只会对其进行逐步规范,如果是一个对国家人民有利的行业就能取缔。进行完善。狩猎狂人整理)

  此值得一提的美国从事连锁销售的条件。7万美元起步资金,三年以上营销经验。大学本科以上文凭。显然这是经过一百多年的考验规范,完善,同样在新加坡也有相近的条件,那么这些条件又有多少人能够满足呢?

  因而竞争几乎不存在现在国的条件是1年满18周岁合法公民。23800元的初投资资金。3必需有一名引荐人。4签订产品申购单。相比之下我国的条件十分底的所以在更多的条件没设立之前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希望是一个机会。况且在国有传销的负面影响大多数人不接受。

  个体户出现时。下三滥人干的股票刚出来时甚至有的人大骂政府要倒台了可正是这样一些有胆色的人才能顶住这样的考验。当一个事物从机会性走向普遍性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那是投机倒把。国民这才一踊而上的才干,这时又在怨天尤人的说“生意不好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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