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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出资组建公司的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7 06:36:52 人浏览

导读:

问:我单位是科研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目前有企业想使用我单位的科研成果,想把该无形资产折算成股本共同组建公司,或者一次性转让,请问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是否需要到国资委来办理产权性质变更。答:...

  问:我单位是科研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目前有企业想使用我单位的科研成果,想把该无形资产折算成股本共同组建公司,或者一次性转让,请问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是否需要到国资委来办理产权性质变更。

  答:1、无形资产出资设立公司情况:作为全额拨款单位,其形资产出资需要先聘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项无形资产予以评估,评估后需到国资委评估处进行备案,然后按照设立公司的程序办理即可,工商登记后到产权事务中心办理产权登记。

  2、一次性转让情况:先资产评估,评估后到国资委评估处备案,然后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你们所联系的企业到联交所作为意向受让人摘牌,与其他竞争者竞买。转让后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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