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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催生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6 06:25:47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院已于11月20日裁定批准浙江海纳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裁定于11月23日送达,至此,浙江海纳破产重整一案已审理终结。今年4月20日,S*ST海纳(爱股,行情,资讯)在之前连续9个涨停板后突然停牌,此后再无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院已于11月20日裁定批准浙江海纳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裁定于11月23日送达,至此,浙江海纳破产重整一案已审理终结。

  今年4月20日,S*ST海纳(爱股,行情,资讯)在之前连续9个涨停板后突然停牌,此后再无消息,此番破产重整,业内人士评价称“让投资者看到了希望”。该案审判长、杭州中院副院长汤海庆也表示,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是我国新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全国首例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程序通过重整计划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可以说是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

  汤海庆说,浙江海纳业绩一直不错,“公司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出现在2004年3月浙江海纳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邱忠保以后。”

  浙江海纳2006年年度报告显示,邱忠保通过其掌控的“飞天系”公司挪用浙江海纳资金高达2.51亿元,擅自以浙江海纳的名义为其掌控的“飞天系”公司向银行贷款或个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金总额高达3.95亿元。

  “当这些担保债务到期后,债权人纷纷起诉、申请执行,浙江海纳重整受理前,全部的银行存款、实物资产、股权投资都被法院查封、冻结,一部分已经被强制执行,浙江海纳债务危机全面爆发。”汤海庆说。

  “对浙江海纳的拯救工作从2006年3月开始”,汤海庆称,在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浙江大学和浙江证监局派员于2007年3月专门成立了浙江海纳重组清算组,2007年7月5日,浙江省政府就浙江海纳破产重整事宜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认为应该对浙江海纳进行重整。

  汤海庆透露,至今年10月19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共有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在内的1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总金额5.42亿元,其中债权本金4.05亿元;而截至浙江海纳重整申请受理日,该公司资产价值为1.1亿元。

  汤海庆分析道,“破产重整程序可以让上市公司通过重整计划获得债务减免,从而避免暂停上市或者退市,同时也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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