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拖欠1028万拒不执行 南阳中院依法强制搬迁
导读:
12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一天时间成功执结南阳市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南阳市福宁汽车销售公司拒不搬迁案,将查封拍卖的房产顺利交付买受人南阳某汽车服务公司。
2008年6月11日,原告李某将拖欠借款1028万元的大众、福宁公司起诉到法院。南阳中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福宁公司应偿还原告李某1028万元及利息,大众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二被告的上诉,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在限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南阳中院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委托相关机构依法对已保全的房产、土地进行评估、拍卖,并召集双方当事人、有关的专业人员等进行了听证。然而,被执行人不但拒不履行交付手续,拒绝搬迁,还多次到相关部门和媒体反映,组织职工干扰执行。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南阳中院在多次催促被执行人搬迁无效的情况下,制定详细执行预案,抽调干警200余人,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搬迁。执行过程中,邀请南阳市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和被执行人所在街道派人现场监督,公证处全程公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法院判决没收财产的执行方式为:一般是由法院会同公安机关执行的,而且当事人要在规定是时间内缴纳,法院应该在执行案件立案6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不交的,则会被强制执行
记者21日从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近日对拒不协助法院执行决定的马楠乡政府处以罚款10万元,对乡长处以罚款1万元,并限1月30日前主动缴纳。据永善县人
学校建好交付使用已经四年多,浙江省桐庐县凤川镇政府却拖欠工程款拒不支付,被承建商告上法庭。诉诸法庭后政府又找理由拖欠。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撤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