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前沿”系列讲座现场实录第302期主讲人: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第一:凡诉必立,开门立案的思维应当说,法院和仲裁机构是公司法重要的守护者,而公司法又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发动机。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公司法颁布两周年以来,受理了
当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同一诉讼中“狭路相逢”之时,代表传统意义的“公与私”的两股力量发生矛盾和冲突也就成为必然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目睹二者纠纷之诉讼现状 当民
一、公司设立诉讼 1、设立中公司的给付之诉(因公司设立导致的债务纠纷) 2、公司设立失败时债权人对发起人提起的给付之诉; 3、公司设立成功时因设立公司所必需的行
该类诉讼属于 股东 代表公司利益 提起 的 诉讼 , 公司 股东 可以作为原告,被告为作出不当行为的 股东 或 公司 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交易的相对人, 公司 应当
凡经过核准登记,取得社团法人 资格 的职工持股会即具有诉讼 主体 资格 ;未经登记而以职工持股会名义进行集资入股活动的,以负责组织、发起人为 诉讼 主体 。
在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出现了针对确定非法人企业的诉讼地位及责任归属不规范现象,本人就出现的现象、存在的问题及如何确定非法人企业的诉讼地位及责任承担问题简述之,供参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
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 格的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的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
在实践中,当事人在公司成立之后,以设立协议为依据提出诉讼请求,有的请求确认发起人协议无效或请求判令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这些都是对设立协议性质和作用的误解。 设立
公司的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股东的股权被转让并丧失了股东身份,被冒用的股东该以谁为被告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股东以其签名被他人冒用为由,主张股权转让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
最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