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不仅对发起人数量有要求,对资金和公司经营条件等几方面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哪些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流程又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发起人数量:不少于5人;
2、资本金的最低限额:1000万元;
3、筹办过程:设立时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4、公司章程:要制定章程,作为设立后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
5、组织机构: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
6、经营条件: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为1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行政审批制度,它的成立必须先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然后再到省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少为2人,最多为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低于5人,无上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随时变换,但必须经内部同意,老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必须自公司成立3年后方可转让股份,若转让,其他股东无优先受让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有区别的,需要准备的注册材料也不一样,因此,想要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朋友要了解清楚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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