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0:52:43 人浏览

导读:

投资理财的观念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深入人心了,可以选择购入公司股份进行投资,如遇经济瓶颈,依法可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那么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大会的同意呢?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投资理财的观念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深入人心了,可以选择购入公司股份进行投资,如遇经济瓶颈,依法可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那么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大会的同意呢?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如果质权人是公司的股东不需要股东大会的同意,如果质权人是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则需要股东会议的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股份质押与股权质押是不是一样的

  股份质押和股权质押是不一样的,股权是指对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权利,而股份是指对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可以在章程中约定:股东出质需经股东会同意

  从法律风险控制的角度看,事情远未结束。因为工商登记部门只会对股权出质进行形式审查,不涉及实质审查,即使一项股权出质经登记生效后,也可能因为质押合同被申请撤销而导致质押无效。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股权质押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议的通过是分两种情况的:如果质权人是公司的股东,不需要股东大会的同意,如果质权人是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则需要。关于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