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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20:17:27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是公司的成立...

  公司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对其进行解散来解决。公司在解散之后,就不存在了,所以这是一个慎之又慎的决定。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公司解散的情形,希望看完之后大家对公司解散有一定的了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是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的营业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当停止活动,进入解散阶段。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可以由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公司的方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剥夺公司已经取得的营业执照,使其丧失继续从事生产或者经营的资格。

  责令关闭,是指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做出了停止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决定。

  公司被撤销,是指由行政机关撤销有瑕疵的公司登记。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解散的情形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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