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运作 > 公司治理 > 供暖公司滞纳金合法吗

供暖公司滞纳金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6 10:59:38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已经入秋了,马上到了收取暖气费的时候了,大部分的家庭都会收取上千元的暖气费。有些地方的供暖公司会要求住户交纳滞纳金,但是这个费用,有些家庭是茫然的,不知道这个费用的存在是否是合法合理的。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详细介绍下供暖公司滞纳金合法吗。

  现在已经入秋了,马上到了收取暖气费的时候了,大部分的家庭都会收取上千元的暖气费。有些地方的供暖公司会要求住户交纳滞纳金,但是这个费用,有些家庭是茫然的,不知道这个费用的存在是否是合法合理的。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详细介绍下供暖公司滞纳金合法吗

  一、供暖公司滞纳金合法吗

  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决。 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

供暖公司滞纳金合法吗

  二、取暖费滞纳金的收费计算

  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

  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三、取暖费滞纳金按日收取合法吗

  用户应当于供热前向供热单位足额交纳收费。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可以采取暂缓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等措施,并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三按日加收滞纳金,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在义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欲征收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就必须履行告知义务,明确通知义务人自到期的次日起行政机关将按多少比例每日加收滞纳金,直到义务人履行义务为止。这样既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又让义务人知道了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供暖公司滞纳金合法吗的详细介绍,通过上述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供暖公司收取滞纳金是合法的情况,具体交纳多少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但是总体来讲滞纳金不可以超过取暖费用的。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