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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5 12:50:21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的分公司来说,在一般情况下面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那么对于我国的一些案件来说,营业部是应该如何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营业部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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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营业部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但营业部不能作为诉讼主体。

  二、审理民事案件中的诉讼主体资格怎么确定

  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论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真正的利害关系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称为程序法上的诉讼主体。实体法上的当事人,是指经过案件的审理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当事人,这些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称为实体法上的诉讼主体。

  审判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差异,这两种当事人经常交织在一起,给法院正确审理案件带来了麻烦和困难,因此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正确确定诉讼主体就成为首要的任务。

  三、两种诉讼主体的构成要件

  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没有结束前的当事人,构成这种当事人有以下要件:一、被告是原告认定的案件当事人。一个案件的成立,必须有原告和被告。原告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有自己主观上认定的被告。如果案件的原告不认定自己起诉的被告是侵害自己利益的当事人,他就不会对其进行起诉。二、由于在案件审理之前不能确定真正的当事人,因此凡在诉讼内明确表示为原告和被告的人,不论是不是民事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主体,以及对诉讼权标的有无诉讼实施权,都是当事人。

  实体法上诉讼主体构成的要件:实体适格的当事人,是在案件开庭审理后,法院依法确定有权以自己名义支配讼争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亦即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放弃民事权利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否定,承认讼争民事义务的主体。构成实体法上的当事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一方,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借贷纠纷案件,案件的诉讼主体必然是债权人或债务人或与债权债务有利关系的第三人。二、当事人必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等都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三、当事人受法院裁判的拘束。如果参加案件诉讼的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但不受法院裁判的约束的人,如证人等就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营业部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诉讼主体,它是需要构成一些相关要件,同时也要了解一些相关因素,也要了解到当事人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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