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的类型
导读:
所谓的公司设立,指的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的条件以及程序,为了组建公司而取得法人资格而需要完成的一种法律行为,跟公司的设立登记是不一样的。那么,公司设立的类型有哪些?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以上是一篇关于“公司设立的类型”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司设立的类型,还有司设立的概念以及司设立的方式。除此以外,对于司设立的纠纷,有必要的时候,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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