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分立 > 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18:26:25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的公司发展慢慢变好的时候,有时可能需要到其他地方开设分公司,那么是所有公司都可以开分公司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有想要开分公司的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这个条件,然后再去决定。

  当我们的公司发展慢慢变好的时候,有时可能需要到其他地方开设分公司,那么是所有公司都可以开分公司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有想要开分公司的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这个条件,然后再去决定。

  一、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可能大多数人对分公司的印象就是只有那些上市公司才能有,不过其实只要符合条件的基本上都是可以开设分公司的。因此有这方面需要的可以看看法律快车小编上面说的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这样我们也会比较清楚,如果可以的话也会更快完成。若您还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