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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4 14:31:14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肯定要在一个地方进行注册,有的公司发展壮大了,要在别的城市发展业务,可以在该城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那么分公司设立程序是不是也一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肯定要在一个地方进行注册,有的公司发展壮大了,要在别的城市发展业务,可以在该城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那么分公司设立程序是不是也一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设立程序

  一般来说公司设立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5、总公司章程 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7、总 公司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如下区别:

  1、法律地位

  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2、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3、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分公司设立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分公司设立的程序和一般公司设立的程序是差不多的,注意分公司是其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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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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