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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能在其他地方注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6:44:19 人浏览

导读: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是需要盖章的,那么,营业执照能在其他地方注销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是需要盖章的,那么,营业执照能在其他地方注销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营业执照能在其他地方注销吗

  营业执照不可以在异地注销。营业执照必须在原登记注册地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由于提问未明确为何种营业执照注销,因为以最为普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销规定做范例进行说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公司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合同上面盖发票章可以吗

  合同上不可以盖发票章,即盖了发票章,不能使得该合同成立生效。签署合同盖的章,一般是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不能用发票章代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章有什么法律效率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使用时,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替代合同专用章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营业执照能在其他地方注销吗、合同上面盖发票章可以吗以及合同章有什么法律效率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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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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