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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2-23 13:40:37 人浏览

导读:

作为公司股东,只有在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良好时才能获得更多的分红及利润,因此股东对公司具有监督权,在发现公司出现问题时可以请求公司提起诉讼或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作为公司股东,只有在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良好时才能获得更多的分红及利润,因此股东对公司具有监督权,在发现公司出现问题时可以请求公司提起诉讼或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1)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必须是公司的股东,非股东或者起诉时已丧失股东资格的人无权提起代表诉讼。

  (2)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为防止出现个别股东随意使用此项诉讼权利,造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疲于应付诉讼,难以专注于公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必要对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做出限制。

  根据本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

  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由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有哪些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须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公司才能得以成立。有权制定公司章程的主体仅限于股东。公司成立以后,股东可以通过形成股东会表决修改章程。因此,股东拥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权。

  2、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法》第38条对股东会及其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最重大的事项均由股东会决定。而股东作为公司老板或真正的主人翁,其行使参与公司决策、选择管理者、决定资产分配方案等股东基本权利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股东会。

  3、显示股东身份

  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公司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比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显示该出资人的股东身份。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虽然每一个股东不管出资数额、股权比例多少,都有权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5、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对于股东会或董事会的不当决议,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撤销或无效之诉。撤销之诉与无效之诉的区别在于:如果会议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则可申请确认无效。如果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章程则可申请撤销。

  6、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公司股权

  股东的转股权是说股东不愿持有股份时怎样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转股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二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三是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股东所持股权。

  7、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为了确证股东的知情权,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对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除此之外,股东对上述各文件还享有复制权。

  8、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这就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和第153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后者侵犯的是股东的利益。

  9、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

  10、出现公司僵局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所谓“公司僵局”,是指公司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化,公司运行陷入僵局,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状况。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的信息,由上可知,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且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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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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