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导读:
为了扩大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增肌企业资本金来增加投资扩大股权,增加的资金可以由老股东认购也可以经过股东决议由新股东申购,那增资扩股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增资扩股协议货币资金出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增资扩股协议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
(二)增资扩股协议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实物出资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及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尽职调查后,就新股发行方案与董事会取得一致意见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2)董事会就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股东大会就发行数量、定价方式或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数额、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证监会规定编制并提交发行申请文件。
(5)上市公司自提出申请至发行新股前,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者发生主承销商重点关注事项的,应及时通知主承销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对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增资扩股过程中有这些纳税问题需要注意:
1、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比例不可过高,要留有余地,否则转增后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会受到影响,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第12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依据《公司法》第34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当然,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增资扩股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以明确知道,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而企业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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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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