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导读: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各行各业、交通道路中等各方面都需要进行约定,形成特定的规则,才能够在有序的范围内正常的工作。企业管理也是如此,对于企业员工也是必须要遵守相应的规则,那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促进依法治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为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制定的,管理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共同遵守的各类行为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制定的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表彰和奖惩的决定和通报;
(二)人事任免的通知;
(三)向上级单位的请示、报告;
(四)对具体事项的公告、通知以及处理决定;
(五)会议纪要;
(六)转发上级规章制度而没有增加涉及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规范的通知;
(七)其他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规范的文件。 第四条 规章制度草案由其所涉及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
第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事项进行深入
调查研究,掌握有关法律、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等,并对拟制定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做出预测。
第六条 对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应当严格依法执行。
第七条 规章制度的主办部门应当将以下材料交由法律事务机构审查:
(一)拟制定的规章制度(送审稿);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说明。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章制度等的名称、条款;被征求意见部门的主要反馈意见和对重点条文的说明等;
(三)法律事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法律事务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当就制订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法律事务机构要求起草部门补充依据、说明情况,或者要求有关部门协助审查的,起草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法律事务机构应当自受理规章制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内容适当的,提出予以通过的书面审查意见。
(二)虽然与法律、法规、规章无抵触,但内容不当,或者相关部门争议较大,或者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提出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查意见;
(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提出不予通过的书面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退回起草部门。
对内容复杂的、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规章制度,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审查的,经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审查期限,并将延长审查期限及其理由书面告知起草部门。
在紧急情况下,法律事务机构对送审的规章制度应当即时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 法律事务机构在审查规章制度时,需要向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意见;需要起草部门补充说明有关情况的,起草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前款需要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送审稿应当经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公司领导审议和签署。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依照本办法规定审议决定并签署后,由单位公文管理部门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公布。未按规定公布的规章制度对管理相对人不具有约束力,不得作为实施相应管理的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规章制度实行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制度。
主办部门应当每两年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于偶数年的第三季度全面清理本部门现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的,或者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章制度所代替的,宣布废止;
(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事项已不存在的,宣布失效;
(三)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一致或者不适当的,及时修改,重新公布;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适当的,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或者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主办部门应当即时清理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修改规章制度,按照本办法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定执行。宣布失效和废止规章制度,应当在单位网站公布失效和废止的规章制度目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经理、人事部经理、业务部经理、主管。
当然,不同公司会根据经营行业和企业规模的不同,对管理人员的配置也不同。
公司的组织架构一般会明确的告诉你公司中哪些是管理人员。除了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属于高层管理人员,下面就是各业务部门的部门经理、副经理,可能业务部门下面还会有几个部门,部门的主管、副主管,属于中高层管理人员,生产类企业,在车间还会有班组长,属于基层管理人员。
根据《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工会法》第五条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都明白,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的安全运作需要法律法规,同样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也需要一定的规章制度管理员工,那么一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什么法律要
公司若想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要制订一套完善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下面是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员工管理制
员工管理是什么?不就是公司自主下命令、员工一切听指挥吗?这种想法或许正代表了现今多数企业公司的想法。然而这种思想很快就将成为过去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为正比关系:员工快乐指数与生产效率成正比。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多少与企业收益成正比。老板对员工的信任程度与员工潜力发挥成正比。签字人数多少与空子大小成正比。企业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