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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性投资收益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2 19:48:26 人浏览

导读:

一个公司中股东大会是算最重要的组织机构,公司任何的事项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决议通过。对于权益性投资方面的收益来说同样是如此。那么,权益性投资收益什么时候确认收入?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个公司中股东大会是算最重要的组织机构,公司任何的事项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决议通过。对于权益性投资方面的收益来说同样是如此。那么,权益性投资收益什么时候确认收入?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权益性投资收益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1、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国税函〔2010〕79号)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1)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所得税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所得税。

  三、原企业所得税法的所得税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该法第三条同时规定,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和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如果投资方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问题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并投票过半数人通过。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权益性投资收益什么时候确认收入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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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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