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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下半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的通知(12月29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7 16:28:03 人浏览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公路、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局):

  根据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字〔2007〕246号),我局对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间获得公路工程甲、乙级和专项监理资质的企业进行了定期检验,现将定期检验结果予以公布。

  请定期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企业携单位介绍信和相应资质证书副本于2012年2月29日前(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到我局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周建强,电话:(010)65292775.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档

  2011年下半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一览表.doc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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