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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7 16:16:13 人浏览

导读: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科学指导安全生产监管的决策依据,也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有力手段。2007年以来,全市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科学指导安全生产监管的决策依据,也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有力手段。2007年以来,全市安全监管系统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执法统计报送体系基本完善,质量稳步提升,效果日益凸显,但还存在统计口径不统一、报送数据不及时、执法分析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1〕184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切实增强对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发挥好行政执法统计对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评价、指导和监督作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和承办科室,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应相对固定行政执法统计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将新调整人员名单报送市安监局法规处,以确保工作衔接的及时性、连续性。

  二、规范填报、及时报送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行政执法统计人员要认真研究新报表制度的填表说明,准确掌握填报方法,对报表中数据的逻辑性,填报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做到数据真实、逻辑性准确。执法统计人员要统一行政执法统计数据的填报口径,只填报以安全监管部门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相关数据。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1〕184号)要求,督促基层单位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和决策研判。为确保市安监局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时限,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务必于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上月各项基础统计报表。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中涉及的相关表格和填报说明请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众信息网“公告公文”栏目下载。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统计报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市安监局将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年度考核制度。对执法统计工作完成好的区县(自治县)予以表彰,对不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或不报、迟报、漏报行政执法统计数据报表的,市安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对谎报、伪造或篡改统计报表数据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于2012年2月17日前将负责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传真至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朱 佳 廖华丽

  联系电话:63218161 67511610(兼传真)

  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联系人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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