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来群等1019名符合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条件的人员名
导读:
按照我部《关于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8号)要求,我们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第278号),对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申诉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周来群等1019名人员符合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条件,拟予以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现将审查意见在建设部网站( http://www.cin.gov.cn )、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http://www.cein.gov.cn )和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 http://www.zgjsjl.org.cn )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790.
联系传真:010-58933530.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ОО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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