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建设文书范本 > 招标文书 > 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

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7 14:52:2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进行一些工程的承揽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相应的招投标的。同时工程的发包方也会提供相应的招投标的文件来给我们进行了解。那么,这个招标的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在进行一些工程的承揽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相应的招投标的。同时工程的发包方也会提供相应的招投标的文件来给我们进行了解。那么,这个招标的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

  招投标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已经发放了纸质版的招标文件,那么电子版的就可以不再发放,只用保证投标人领取到招标文件即可。至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发放,为了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可以将投标文件格式 那个章节发放给他们的。

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

  二、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2、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三、招标监督注意事项

  1、符合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指派二名工作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和证明;

  2、投标前,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并加封;

  3、投标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投标人的身份,记录投标人投送标书的时间,检查并记录标书密封情况;

  4、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员应封贴投标箱;

  5、公证员应监督招标方(受托招标方)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6、开标前,公证员应查验投标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审查投标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投标条件;

  7、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

  8、投标箱开启后,公证员应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书的启封;

  9、公证员应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电子版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招投标的文件是不需要提供电子版的,是否需要电子版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