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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能否接劳务分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09:55:19 人浏览

导读:

施工作业应当分包给具有施工作业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施工资质的,可以承接施工作业。二是国家鼓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设立劳务企业。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施工总承包能否接劳务分包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施工作业应当分包给具有施工作业资质的企业。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施工资质的,可以承接施工作业。 二是国家鼓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设立劳务企业。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施工总承包能否接劳务分包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施工总承包能否接劳务分包

  首先,建筑市场实施资质准入,有施工能力并不等于有施工资格

  从组织、安排施工的能力上来讲,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全可以胜任专业分包作业。但是,建筑活动及建筑物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国对建筑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内容之一就是设置建筑业的准入条件,即对建筑从业人员和建筑企业的从业资格进行管理。《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因此,施工能力和施工资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仅有施工能力而不具备施工资质,同样不能承接建设工程。实践中,大量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实际完成了合格的建筑工程,但其从事的建筑活动仍被评价为违法行为即是这个道理。

  其次,施工资质实施分类管理,总承包资质并非“一卡通”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总则部分第一条“资质分类”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一般分为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对应可承接的工程范围均有不同。

  《标准》第三条“业务范围”规定: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从本条可以看出,总包资质企业施工专业工程存在一个必要前提,即事先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资质覆盖的管理规定业已失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已失效)第七条规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但该实施意见已经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废止。从现行的资质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中,我们无法看出资质覆盖(总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专业承包)精神的承继。反之,江苏省住建厅于2018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未取得上述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承接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可以印证,实践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已经不再认可资质覆盖。

  综上,发包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标的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不存在覆盖关系,只拥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能承揽设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二、工程总承包能分包吗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是违法分包。由此,界定“主体结构”的内容,关系到总包单位可以分包的工程范围。总承包人分包主体结构范围内的工程,即使已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也属于违法分包。

  建筑工程由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防水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智能建筑系统等分部工程构成。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涉及建筑工程的安全。笔者认为,前述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结构”应包含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总包单位分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属于违法分包,订立的分包合同无效;总包单位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将其他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的,订立的分包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如何区分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

  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主要体现在“项目”和“工程”字义上的区别:

  项目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项目总承包具有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建设周期缩短;利于投资控制等优点,但存在质量控制难度大等缺点

  工程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分项、分专业工程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分包,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或工程总承包负责。工程总承包方式能对工程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有效控制,对业主比较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自行施工所承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而且国家鼓励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开办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能否接劳务分包,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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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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