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结果的公示(2011.3.22)
导读: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5号部长令)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2007]246号),我部于近期组织对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复查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复查结果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复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未通过评审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述材料。申述材料只能对原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增加新的人员和业绩。申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如有举报或申述材料,请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举报材料报送我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传真:010-65292766;电话:010-65292737.
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资质复查期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注:企业监理资质复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在任何刊物办理集中公告。
2011年第一批公路监理资质复查评审结果表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只是部分取消,而非全部取消。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具体有哪些资质是属于已经被取消的内容。那么,建设工程监理资质是否取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
中国的建筑工程质量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标准,是否合格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目的是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那么,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
为贯彻落实《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以下简称《规定》),根据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和《工
一、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国家对大中型工业和交通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和大型民用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工程、利用外资的建设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开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