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监理 > 建设工程监理 > 曹妃甸工业区综合服务区二期的临时市场项目工程监理

曹妃甸工业区综合服务区二期的临时市场项目工程监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30 09:16:07 人浏览

导读:

曹妃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内容曹妃甸工业区综合服务区二期的临时市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国开曹妃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曹妃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 内容 曹妃甸工业区综合服务区二期的临时市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国开曹妃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总占地面积38444平方米,工程概预算约3000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为菜市场、超市、餐饮、职工宿舍、休闲、绿化景观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内容。
1.2建设工期:计划2011年12月25日开工,2012年4月25日竣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1.3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1.4 合同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为一个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申请人应为具备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经验和业绩、且信誉良好、具有足够的合格人员、机械设备、仪器。
2.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5外埠企业开标前需办理进曹备案手续。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④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法人章),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2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曹妃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曹妃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曹妃甸三公里处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并予以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若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出席开标的,将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曹妃甸政务网(http://www.caofeidian.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开曹妃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曹妃甸工业区三公里处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315-8820963
邮编:0632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电 话:15027780208 13171899233
联 系 人:袁先生、张女士[page]
邮    编:050000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