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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南戴河中学工程BT(建设-移交)项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3 21:27:49 人浏览

导读:

抚宁县长征路254号内容抚宁县南戴河中学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抚宁县南戴河中学工程BT项目,已由抚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已在抚宁县招标办登记备案,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宁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
宁县长征路254号 内容 抚宁县南戴河中学工程BT项目
招标公告

抚宁县南戴河中学 工程BT项目,已由抚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已在抚宁县招标办登记备案,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宁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个投资建设单位,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抚宁县南戴河中学工程BT项目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1640.43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楼16075平方米,高中部教学楼9440平方米,初中部教学楼11340平方米,实验楼9440平方米,高中部宿舍楼7255.75平方米,初中部宿舍楼7023.88平方米,学术报告厅3519.79平方米,食堂11254平方米,风雨操场5600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692平方米等建筑物的完全中学),投资额约2.46亿元。
3、工程建设地点:抚宁县牛头崖镇南店子村西南
4、回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预计工期:一年六个月
二、招标范围(即BT承包范围):
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即由投标人中标后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期的建设、管理。
三、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1、招标人:抚宁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人按BT投资建设协议的规定回购
3、回购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五周年还清。
4、回购条件和程序:项目完工后,招标人与中标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对回购条件逐项核查、认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回购条件的,双方应签订回购备忘录,项目进入回购期。
四、投标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人需:(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具备与本工程相应的融资能力(资金实力,注册资本金应达到7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有类似项目的BT或BOT业绩(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最好能提供金融单位融资意向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六、投标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身份证;5、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6、银行资信证明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500元/份)。
(三)报名地点: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412房间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静娜
电话:0335-6021031
传真:0335-60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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