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招标投标 > 政府工程招标投标 > 市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建筑工程_土建)施工招标

市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建筑工程_土建)施工招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3 12:26:05 人浏览

导读:

另行通知内容招标公告市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修工程,已在石家庄市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市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工程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人

另行通知 内容 招 标 公 告
市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修工程,已在石家庄市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市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现场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6、质量目标:合格
二.报名条件: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或持企业IC卡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招标办窗口划卡报名,时间:2011年10月 12日至201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东二环与槐安路交叉口)三楼发包席报名,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外省、市企业进石备案手续
(6)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各县(市)区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并在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登记备案企业守法证明手续。
3、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盖章)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311-87119673
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世诚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宋晓娟 联系电话:0311-86117360
传 真:0311-86119895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38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