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成功启示录
导读:
核心内容: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建筑工程招标的工作如何保证成功进行?招标工作如何开展?招标活动中是否该设标底呢?这些问题就让法律快车编辑来为您解答吧。
(一)、如何成功地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投标作为市场交易方式的最优选择应运而生,并为规范市场、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与秩序提供了范例。招标投标对于市场运行的首要作用就是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市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以组织化、固定化和规范化的操作程序,保证市场在价值规律作用下有效地调节供需关系,影响并指导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从而间接地影响宏观经济政策,通过价格机制,使市场核心功能发挥作用而达到合理的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资源的流向。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我国自八十年代以来,大力推行招投标。尤其是二000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在政府的倡导和政策的引导下,招标投标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招标代理服务,已成为一新兴的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行业。
(二)、如何开展工程项目招标工作
作为业主,掌握必要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是做好招标工作的前提。[page]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简介
1、招标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的强制招标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招标活动中是否该设标底
是否设标底,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即招标市场成熟程度和项目非常规技术含量,其主要方面是招标市场成熟程度。[page]
目前的招标市场因地区、行业的不同,成熟程度也参差不齐。同一地区,不同的行业成熟程度不一样;同一行业,不同的地区成熟程度也不一样。有的招标项目,因其自身原因(如项目投资少、项目技术繁琐、项目工期紧、项目资金困难等),对投标商的吸引力有限,极有可能投标商相对较少,故形不成有效竞争,失去了招标工作的意义;更可怕是因竞争力不足,而导致个别投标商恶意串标、垄断竞争、坐收渔利。有的招标项目,其规模和条件很吸引人,但是因为个别投标商不成熟,往往出现饮鸠止渴、低价掠标情况,投标商中标后甚至签定合同后履行不了投标、合同承诺,让业主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招标中出现了这种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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