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招标投标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 《泛华北(环渤海)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信息共享合作协议》签约

《泛华北(环渤海)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信息共享合作协议》签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3 10:04:27 人浏览

导读:

2008年12月18日,《泛华北(环渤海)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信息共享合作协议》签约暨泛华北(环渤海)地区工程信息平台开通仪式在北京举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刘哲副巡视员到会祝贺,梁军副巡视员代表河北省建设厅出席。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
2008年12月18日,《泛华北(环渤海)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信息共享合作协议》签约暨泛华北(环渤海)地区工程信息平台开通仪式在北京举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刘哲副巡视员到会祝贺,梁军副巡视员代表河北省建设厅出席。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沈阳、济南、青岛、大连和唐山等地交易中心负责同志及有关新闻媒体的代表参加了开通仪式。九省市信息平台的建立,对于加强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泛华北地区开放、统一、有序、诚信的建筑市场格局,促进京、津、冀建筑市场一体化,为招标人、投标人提供跨地区、跨省市的招投标信息发布平台具有重要意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