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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补偿分包方亏损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30 15:32:20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一般都是一个非常大的任务量,在建设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那么,如果工程完成后分包方是亏损的,那应该怎么补偿分包方亏损问题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怎么补偿分包方亏损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一般都是一个非常大的任务量,在建设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那么,如果工程完成后分包方是亏损的,那应该怎么补偿分包方亏损问题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怎么补偿分包方亏损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么补偿分包方亏损问题

  分包方亏损的补偿问题,可以就补偿问题先进行协商。不合法的劳务分包造成亏损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劳务分包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三、分包方再劳务分包是否违法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怎么补偿分包方亏损问题的法律知识。关于补偿分包方亏损的问题,当事人可以现行协调,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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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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