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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消防设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6 05:34:35 人浏览

导读:

居住区建设蓬勃发展,住房销售热火朝天,销售广告对住房的位置、造型、户型、环境、交通等大加宣示,而对其内在质量特性如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等内在质量特性则是买房人、住用者所关注的。随着住宅商品化的发展,表现住宅商品的这些质量特性,尤

  居住区建设蓬勃发展,住房销售热火朝天,销售广告对住房的位置、造型、户型、环境、交通等大加宣示,而对其内在质量特性如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等内在质量特性则是买房人、住用者所关注的。随着住宅商品化的发展,表现住宅商品的这些质量特性,尤应引起开发商、设计及施工单位、人员的重视。住宅工程的安全性,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建筑工程的各专业设计之中,消防设施则是抗御火灾危害的安全设施之一。特别是居住区的建设,更应注重消防设施的规划设计,决不能把居住区消防设施建设视为每栋建筑消防设施建成后的简单接管,使规划设计、总体设计、个体建筑设计分离脱节,配套设施的分期建设计划不周,致使区域消防设施不合理或长期不能形成配套,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而必须进行总体设计,按期实施,使建成的每栋建筑在开始使用时即处于消防设施的保护之中。下面结合上海新江湾城休干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谈谈居住区的消防设计。

  居住区的消防设施是安全保障设施,与居住区的给水设施密切相关,设计中要着重解决如下的问题:居住区消防设计标准;市政配套设施保障;消防系统方案、供水方式比选、确定;消防安全性的保障。

  1.居住区消防设计标准的确定

  1.1.居住区室外消防设计水量标准,根据居住区的规模确定。本居住区规划占地面积83.3万平米,规划住户4300户,管理人员2100人,军师职休干和管理人员住户分别按5-3人/户计,该居住区居住人口为2.36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小于2.5万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1次,一次灭火用水流量不小于15L/s,故室外消防设计水量不小于15L/s.

  1.2.区内个体建筑消防设计水量标准,按居住区内最大建筑(或特殊功能建筑)消防用水量确定。本区内的高层住宅为高度小于50米的普通住宅,按“高规”规定,室内消防水量10L/s,室外消防水量15L/s;区内公共建筑如商场、综合医院、俱乐部、文化活动中心和多层(或地下)车库等公共建筑为多层建筑,体积或座位数均在2.5万m3或1200个以内,其室内消火栓消防设计水量为10L/s,自动喷洒灭火设计为中危险级,设计水量为23-26L/s;室外消防用水量为10L/s.

  综上所述,该居住区的总体规模和个体建筑的种类,对消防供水量的基本要求为:消火栓系统,室内10L/s,应由室外管网得到满足,少数建筑的自动喷水的水量23-26L/s,则由消防储水池蓄水解决。

  2.市政设施对消防设计要求的保障

  居住区消防设计要求,市政配套设施是否能够得到满足,必须予以落实。在上海称之为大市政,小市政配套,大市政即市政规划设计所能提供的条件,小市政一般指市政指市政规划与居住区内建筑的连接。五角场—新江湾城是上海市中心外围规划的五个副中心之一,本居住区就是在该中心内建设的一个军队休干居住基地,完全按新的控制性规划进行详细规划设计和区内总体管线设计。

  3.居住区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

  为使居住区内所的建筑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得到及时扑救,保障居住区内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建立整个居住区室外可靠的消防灭火系统。是建立一个低压的,还是高压或临时高压的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区内建筑类别、高度、组成、布局情况及现行规范对消防设计的要求,综合考虑确定。对某个特定的居住区,可能有不同的供水方式,但要结合具体情况,寻求较为经济合理的方式。

  3.1.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居住区如果是多层建筑或多层、高层混建区,且多层建筑居多,一般应建立一个消防、生活供水合一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这个系统的水量最好能同时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和最大时生活用水量,至少应能满足区内建筑的室外消防。

  粗线——敷有市政管线的市内道路

  细线——控规规划的居住区内道路

  数字——被市政道路分成区块编号[page]

  用水。这个系统的水压不高,为一般生活供水压力,但可保障一般多层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保障有室内消防系统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及室内消防水的补给。火灾时可以从室外消火栓取水灭火或经消防车从消火栓抽水灭火。

  本居住区被市政道路分割成12个地块,其中只有1、4、5、11、12地块是多层和高层混建区,高层建筑多沿路边成组团布置,其余皆为多层住宅和公共建筑,生活给水按照被市级道路分割情况、建设梯次和建成后的管理,分成5个独立供水区,即由1、2、3块组成的北部三角地和被中间纵横大马路分成的4块,每个供水区日用水量不等,约为1400-2200m3/d,每区供水皆从市政给水管两点引入,管径不小于DN250,在区内贯通,与市政管形成环状,即可保障生活用水,也可保障消防用水要求,故建立一个消防、生活供水合一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是经济的。

  3.2.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对于多层、高层建筑混建区,高层建筑的消防必须立足于自救,外援为辅,当然消防车也可从室外为其补水。为保障高层建筑和一些公共建筑,规范要求的消防水量、水压,还必须建立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多为城市管网。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在外部管网可以满足消防用水量和最大时生活用水量的情况下,增压水泵可以从管网直接吸水,否则应建消防储水池。例如本住宅区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为25L/S,每个小区内生活用水最大时秒流量为52L/S,只要外管线能够满足77L/S的水量要求,即管径DN250时流速为1.6m/s,即使管径DN200流速为2.5m/s以内,从管内抽水灭火也是可以的,尽管会对生活供水压力有所影响,但这毕竟是暂时的特殊情况。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受接管管径经济制约,设有室内消防设施的室外接管的管径偏小,满足不了消防时的水量需要,就必须设消防储备水池。一般室外管管至少应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否则储水池就应储备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否则储水池就应储备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当然,有的城市不管周边管网供水条件,一概不允许室内消防水泵从管网抽水则该当别论。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集中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简称集中式);区域或高层组团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简称组团式)及逐栋高层住宅、公共建筑个体的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简称个体式)。这里说的都是临时增压的消防给水方式,未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常高压系统是不宜与生活给水系统合一的,必须根据特殊的消防要求,创造其必备的条件。对于一般居住建筑区不是必要的,也是不经济的。

  下面采用通常使用的特点评判法,简析上述消防供水方式。

  消防供水方式特点评析表

  消防供水方式

  适用条件

  系统主要组成

  经济性

  建设管理适应性

  全区为高层住宅密集区

  集中一套水池泵房及连通各建筑的外线

  水池水泵少,高层混建区外线长不经济

  统一建成,投入使用,集中管理泵房、外线可与高区生活给水结合

  一套设施集中管理安全性好

  组团式

  多、高层混建区,高层建筑成组团布置

  每组团一套水池泵房及连通组团建筑的外线

  水池水泵较少,外线较长

  可分步建成,组团集中管理,泵房、外线可与组团高区生活结水结合

  几套设施集中管理,安全性较好

  个体式

  有室内消防设施的建筑少而布置分散

  每栋建筑一套水池泵房但无外线

  水池水泵多套,无外线,栋太多时不经济

  每栋建成即可投入使用,单独管理,适应性好

  多套设施分散管理,安全性一般

  4.消防安全性保障

  做了合理的居住区消防系统的规划,这只是开始的重要一步,要真正使消防的安全性得到保障,还需要在设计、施工、管理各个环节做好工作,使一些具体的要求得到落实。这里着重谈一下有关设计的问题。[page]

  消防水源的保障,在城区建的居住区的消防水源,多取自市政自来水管,合理的确定引入管径十分重要。引入管应将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综合考虑。管径最好能同时满足最大时生活用水量和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至少应满足最大时生活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设计时应按两项之和校核计算。应两处引入,联成环状。在区内凡布置室外消火栓的管线,均应保障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吸取。本居住还将设置景观水体的取水口,作为消防用水的备用水源。

  管网:室外消防管网,按规范要求合理布置消火栓,使所有的建筑都在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之内,高层建筑合理布置室内消火栓,任何一处至少有两股水柱到达,形成一个平面、空间的立体保护区。管线通畅是保障供水的最基本条件,阀门启闭灵活有标记,确保不使杂物进入系统,采取措施确保广泛使用的减压阀、孔板等小孔附件不被堵塞。

  管线必须具备承受消防压力的可靠性,确保消防时不破管。

  压力:符合灭火的水压要求是成功扑救的重要条件。超压和压力不足都不利火灾扑救,必须合理采用增压和减压措施保障使用压力。

  管理:设计必须为实现现代管理创造条件。居住区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集中管理,即使是多个组团系统,也应实现集中多点管理。建立市区消防站、居住区管理中心、系统管理点建立快捷联系,使系统设备功能、使用状况都在定期检验,时刻监管、随时控制之中。

  问题讨论:本居住区有室内灭火设施的公共建筑,是按组团设置的临时增压消防给水系统,是完全独立的系统,且有一定的外线长度,系统死水不好解决。引入高区生活消防合用水管,则自动喷水消防也不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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