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导读:
合同纠纷,又称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后果产生争议,或对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所产生的不同看法。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然而,实践中常常出现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当使双方当事人产生纠纷的现象。因此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经常出现。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1、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明确
2、缺乏法律意识、合同意识
3、订立合同的形式不恰当
4、当事人一方利用自身优势强迫对方接受一些较苛刻条件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预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标底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建设各方应预防合同纠纷的产生。
1、遵循施工合同订立的规范
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术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