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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09:30:16 人浏览

导读:

虽然工程合同中双方当时都是主动自愿签字的,但是实际生活中,仍然长期存在开发商或者承包商恶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存在,我国法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这一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虽然工程合同中双方当时都是主动自愿签字的,但是实际生活中,仍然长期存在开发商或者承包商恶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存在,我国法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这一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十二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维权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前所述,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法律不允许建设工程的转包与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无效的。根据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双方返还财产的原则,既然实际施工人已经为发包人履行了工程建造任务,那么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付出的劳动就应当付出对等的劳动价值。这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平等、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另外,由于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相对性已经弱化,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可以视不同情况允许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因此,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是合乎情理的,也是符合我国民法基本理论的。

  三、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

  申请支付工程款的范本如下:致:某某有限公司我单位承包的某某工程合同项目,目前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由于前期资金投入过大,目前资金十分紧张,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现已具备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特申请第一次预付款,金额总计(小写)元人民币,大写为(大写)元人民币,请领导审核,施工单位:某某某项目经理签字(盖章):某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的相关介绍,首先是对工程款支付方式进行了介绍,然后介绍了相关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行了具体的介绍,最后回到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这一问题上。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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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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