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回家过个好年
导读:
年关将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线。据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坚决查处拖欠行为,加大清偿力度,并通过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和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预防新的工资拖欠现象发生。
五部委通知里有一个提法非常引人注目,即“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说它“重要和紧迫”,当然与春节这个时间节点有联系。按照中国农村的传统习俗,农民工无论在外面多忙多苦,春节时一般都要返乡与家人团聚。如果他们不能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就无法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从农民工的福祉和社会的和谐两个角度考虑,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偿力度,都是十分必要的。
但从另外一个层面分析,五部委之所以强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重要而紧迫”,其实还与现实的严峻性有着内在关联。清欠农民工工资强调了很多年,每到春节临近也都会突击抓一阵,但从各地的新闻报道看,形势依然非常不乐观。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报道虽然大多从正面着眼,但只要观其细节,仍难免给人触目惊心之感。比如,江西近两个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涉及5万余农民工、总额达7500余万的工资拖欠,而建筑业是拖欠的重灾区。内蒙古虽然不是外来务工非常发达的地区,但清欠工作也涉及金额6800多万元。昆明仅一个工地,就发现了15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拖欠。其他各地的情形也大体相似。已经曝光的这些拖欠问题大多能得到解决,但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之普遍和严重,农民工权利保障之困难,是不难想见的。
拖欠工资是一种成本转嫁和利益掠夺的行为,但针对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却成为一种见惯不怪的社会现象,这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有关。建筑行业之所以成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灾区,一方面缘于建筑行业大量使用农民工,另一方面则缘于建筑行业管理存在混乱和无序的现象。其中,政府项目的拖欠是解决难点,层层转包工程项目则往往让清欠工作走入死胡同。农民工维权成本高、资源匮乏,则让工资清欠有时成为地方政府工作的“急茬”,有时又成为可以无限期搁置的可选项。农民工讨要工资无非是下跪、爬塔吊、跳楼“老三样”,工资清欠的主体则依然花样百出,有时是法院出面,有时是劳动监察机构着手,有时甚至派出所也要参与讨薪工作。从现实情形看,农民工工资保障目前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路径,也很难明确其责任主体,更没有形成严格的问责机制。这就让农民工工资清欠经常陷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被动局面。
农民工工资保障需要一个长效机制,这既是《劳动法》的要求,也是劳动者权利保障的应有之义,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国家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大春节前夕的工资清欠力度,更要着手建成一个包含了罚则、能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的体制。五部委通知里提出,对违反国家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在市场准入和招投标资格等方面予以限制,还要完善建设工程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大力推广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方通过银行按时发放的办法等,这些思路都是可取的。如果这些措施都能形成一个系统而带有强制性的制度,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可能慢慢会变得不那么“重要而紧迫”。
春节是全国人民的佳节,更是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的节日。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过个好年,整个社会也会因此洋溢着温暖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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