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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含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13:11:17 人浏览

导读:

工程的结算是涉及到大量的资金的,所以在结算的时候就是有着很多的纠纷产生的,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就是有着很多的途径的,类似协商或者是起诉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含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的结算是涉及到大量的资金的,所以在结算的时候就是有着很多的纠纷产生的,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就是有着很多的途径的,类似协商或者是起诉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含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含哪些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2、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来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己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3、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工程结算的作用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工程结算的方式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包含哪些的全部内容。工程结算的争议解决方式是有着很多种,可以任我们自己挑选。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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