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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资质有利于建筑市场发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2 08:30:57 人浏览

导读:

有利于实行项目法施工。1987年学习推广鲁布革施工管理经验,揭开了项目法施工的序幕。1992年7月,建设部颁发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使项目管理更趋走向成熟。但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单靠一个符合资质的项目经理还远远不够,究竟一个项

有利于实行项目法施工。1987年学习推广鲁布革施工管理经验,揭开了项目法施工的序幕。1992年7月,建设部颁发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使项目管理更趋走向成熟。但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单靠一个符合资质的项目经理还远远不够,究竟一个项目必须配备什么样的主要负责人?业绩有什么要求?配备多少个专业技术人员?投放什么样的设备等等,一直无法可依,完全靠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情况及自有能力配置。实际工作中往往是管理人员层次低,管理人员不足,专业不配套,符合资质的项目经理多项工程挂名,人员不到位,设备投放不足,以致于出现工程管理混乱,事故频繁发生等情况,使项目法施工的推广受到较大的影响。由于项目施工资质无具体规定,使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单位等在项目管理上无章可循,难以约束施工单位。
有利于推行招投标制度。1983年我国开始推行招投标制度。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的业绩、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机械设备的投放等条件,是评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实际工作中只能依据人员多少,专业技术资格高低等表面因素来评定,实施施工时人员、机械设备又往往不到位。因此,建立项目施工资质标准,将为招投标提供评标依据,从而,使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有利于对企业资质动态管理。随着我国监理制度的推行,项目资质的动态管理成为可能,从而形成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抓报建、抽检,监理单位监督的良好机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原管理企业为主转变到对项目的管理上来,真正抓住源头。
推动我国施工管理型公司的形成。目前,施工管理大多数项目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足,如果建立起项目施工资质管理体制,如施工企业自身力量不足,就会采用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等手段,有利于人才的流动,促进人才市场的发育。
按照国际惯例,对于大型及一些特殊工程,为了资质互补,资金雄厚,管理上取长补短,共同抵御风险等原因,采用联营体承包工程,只要合同主体合法,项目管理符合规定,这样,可以优化资源的配制,引导施工企业由生产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方向发展。
按照国际惯例,建筑公司由管理型公司与专业分包商组成,但我国至今尚未形成这样的机制,建立项目施工资质,随着保证金缺席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施工管理型公司的形成及发展。

项目施工资质的构成要素

项目施工资质构成要素:资质由业绩、专业技术人员、机构设备能力组成。
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业绩必须符合工程对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的要求,否则,要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
专业技术人员,从专业结构、资格等级、工程资历、人员数量等方面进行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层次结构可调整,其中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经济师、专业副总工程师等人员可根据工程规模进行取舍,其它人员数量可按工程规模(如面积、层数、跨度、高度、长度或与设计等级标准相一致)进行配置。
机械设备装备能力,此项主要由设备数量、设备的先进性、综合配套能力等指标来控制;设备无论自有,还是租赁,均一视同仁以促进设备租赁市场的发育。
资质标准的制定:业绩、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标准由建设部统一制定,设备指标由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建设部制定项目施工资质标准,地方或行业制定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资质的管理

施工报建关:在施工报建时,承包单位要提供符合项目施工资质条件的详细资料,如果是中标工程,同时必须与投标书承诺相一致,获批准的项目施工具体构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业主、监理等单位,以便监督实施。
多方位监督:在工程施工中项目管理人员、设备是否到位?需要企业作为保证体系进行内控,需要工程监理单位、业主的有力监督,同时,还需要建设行政部门不断抽查、监督。[page]
重视考核工作:企业可以通过每年的资质年审进行考核,而管理人员有必要建立全国通用的施工管理业绩考核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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