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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除合同能否主张工程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4 17:06:5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当中,如果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情况下,但是并未解除合同,是否能够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主张要求支付工程款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未解除合同能否主张工程款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在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当中,如果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情况下,但是并未解除合同,是否能够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主张要求支付工程款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未解除合同能否主张工程款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未解除合同能否主张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工程还没有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不能主张工程款,只有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承包商与建设方协商不成的,工人应向法院起诉。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三、未签合同如何索要工程款

  建设单位与方没有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要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的,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索要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未解除合同能否主张工程款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如果是事实发生了相关的经营活动以及产生劳务关系的话,可以根据法律关系要求偿还工程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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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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