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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可以留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2 10:36:48 人浏览

导读:

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却不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工程款,导致企业资金困难,那建筑企业就需要维权了。有人建议使用留置权。那么,建设工程可以留置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却不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工程款,导致企业资金困难,那建筑企业就需要维权了。有人建议使用留置权。那么,建设工程可以留置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可以留置吗

  建设工程留置权可以适用。

  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二、留置权的概念及特征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 留置权人不仅得留置标的物,而且得于一定条件下于留置物的价值直接取偿。因而,留置权是支配权的物价值的担保物权,而不是支配标的物实体的用益物权。

  三、留置权的实现方法

  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

  所谓折价就是指,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或者协议不成时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按照留置物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把留置物的所有权由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从而实现留置权的一种方法。

  2、债权人可以依法拍卖留置物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拍卖留置物协商一致,则可以自行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如果当事人就拍卖没有达成一致,则只能通过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强制拍卖。

  3、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留置物

  变卖是对标的物进行换价的一种比拍卖更为简易的方式,它不需要经过竞价,而是由当事人或法院直接将标的物以相当的、合理的价格出卖。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将留置物变卖,如果协商不成的,留置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后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将留置物拍卖或变卖。但是,司法实践中,为了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人民法院一般是以拍卖为原则而以变卖为例外,当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不过此时的未清偿部分的债权已经属于普通债权,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可以留置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建筑纠纷中关于留置权的纠纷也不少见,由于建筑工程比较特殊,所以我们在处理建设工程置留权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注意不要和国家计划冲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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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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