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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工程竟被个人承包 挂靠企业只管收费不管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8 03:23:14 人浏览

导读:

龙湾77省道瑶永段拆迁安置房工程竟被个人承包,并由无资质人员管理,留下质量隐患。记者昨日获悉,龙湾工商部门近期在该工程所使用的一批钢筋抽检中发现这一问题,并对当事人戴某以涉嫌无照经营进行立案调查。今年4月3日,龙湾工商分局经检大队行政执法人员

  龙湾77省道瑶永段拆迁安置房工程竟被个人承包,并由无资质人员管理,留下质量隐患。记者昨日获悉,龙湾工商部门近期在该工程所使用的一批钢筋抽检中发现这一问题,并对当事人戴某以涉嫌无照经营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4月3日,龙湾工商分局经检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王秀来销售不合格钢筋一案时,发现位于龙湾区永中街道双何村的龙湾77省道瑶永段拆迁安置房工程,存在个人非法承包问题,该工程的实际承包人戴某系温州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而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上的承包人却是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当事人戴某已嫌涉无照经营。

  根据调查, 2007年,戴某得知龙湾77省道瑶永段拆迁安置房工程正在进行招标时,通过熟人找到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办事处,开出了该公司的投标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投标需用的整套资料。此后,并无资质和执照的戴某借着湖南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并拿下了工程的建设权。戴某同时与湖南公司温州办事处约定,以总工程款1.5%的比例给付公司“管理费”。

  虽说要收取管理费,但具体的事项湖南公司并不介入。工程所用的所有设备、材料、人员等均由戴某个人负责,工程质量和经营状况也不例外。不管该工程建设经营中是亏还是盈,或者因出现问题导致湖南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都要由戴某个人去承担。戴某还交代,他从业十余年来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揽活”。

  龙湾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指出,正是由于上述操作,使得龙湾77省道瑶永段拆迁安置房工程中标后,实际上是由无资质人员进行着管理,工程的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上难以达到要求,留下了质量隐患。据悉,截至案发时止,戴某所承接的工程涉案金额已达4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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